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和保障粮食安全的目标要求,南陵县农业农村局在确保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同时,积极筹措资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加强“小农水”建设,从源头解决塘坝和渠道淤塞、蓄水不足、水流不畅等农田灌溉短板问题。+
一、明确补助范围。按照“政府引导、民办公助、先建后补"的原则,制定《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奖补办法》,明确将蓄水5万立方米以下的塘坝清淤与农田相连的较大的灌排沟渠疏浚,列入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奖补范围。+
二、落实奖补资金。争取县级财政每年在预算内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塘、坝、渠道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奖补。引导村民投资投劳、集体投入和社会捐助等方式投入工程建设。奖补资金保障纳入县财政一般预算,政策期不少于3年。+
三、规范奖补流程。明确村民小组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小型农田水利奖补工程建设主体,在建设前向所在村委会和镇政府申报,经审核列入县级小型农田水利奖补工程项目库。各镇根据奖补计划,统筹各建设主体自主建设,完工后由镇政府聘请第三方验收,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联合抽查。+
四、严格工程监管。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奖补资金专款专用,使用情况进行公示,严禁截留和挪作他用。按照谁建设、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工程奖补后,建设主体作为管护主体,同所在村委会签订管护协议,确保工程发挥长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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